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

森林裡的陌生人


很多人都做過逃離現代生活的美夢,但實際採取行動的人少之又少。
這本書是一名男子獨居緬因森林長達二十七年、實現這個夢想的真實故事。
而他之所以遠走高飛,不是為了逃亡避難,純粹只是想獨自生活。

  一九八六年,二十歲的克里斯多福‧奈特開車離開麻州的住家,前往緬因州,從此潛藏在緬因森林中。聰明內向的克里斯獨居林中期間,從未與人交談,直到將近三十年後行竊被捕,才開口說話。即使在零下嚴冬,他依然在帳篷裡度過,憑藉勇氣和機智存活下來,並摸索出儲存食物和用水的巧妙方法,避免自己在野外凍死。他闖進附近的小木屋偷取食物、衣服、書刊和其他日用品,雖然只拿走基本生活所需,卻嚇壞了附近的居民。多年以來,住戶深受其擾,卻都無法破解接二連三的離奇竊案。

  本書根據作者與奈特本人的多次訪談寫成,對奈特與世隔絕的生活做了詳細而生動的描述,也探討他為什麼離開塵世、隱居生活的所見所得,以及重返社會後面臨的挑戰。故事不但扣人心弦,也思考了孤獨、社群,以及何謂幸福人生的課題,讓一個決心按照己意過活並一一突破困境的隱士躍然紙上。




老實說,如果我是被偷的人,我恨死他了。他讓住在那裡的人活在恐懼中,想想持續10年以上的竊案,完全抓不到人,而且闖空門後遇到屋主滅口殺人,這種事可不是新鮮事,就為了他的遠離世俗!歐得了吧!藉口通通都是藉口。那些都是不必要的財務損失加上精神上的傷害,明明是去度假的卻搞得不能放鬆,雖然我覺得美國警察也太無能,被偷了10年以上還抓不到人,到底在幹嗎?

說他厲害是很厲害啦!在野外不生火(但有瓦斯)自己一人野外生活27年,但他是把他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,不升火就是怕被抓到,這種人有什麼好歌功頌德的說他是隱士。他可是給別人添了一堆子的麻煩。老實說他有很離群索居嗎?也沒有,他住的地方靠湖邊,有人在湖上遊憩坐小艇是聽的到的。不想給人添麻煩但還是給人添麻煩,認為自己是雅賊(頗有原則的啦)但他確實有嚇到屋裡的人。

作者感覺很推崇他的行為,也說他藏身之處真的是很天時地利人和,隱密性高但也不是離群索居,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那裡人好好(在台灣門都沒有,10年沒破竊案直接被約談吧)他被抓後有人聲援他(我覺得很有我是殺人犯,殺人犯被狂捧的感覺),我整個= 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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